――力争使各项工作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让社会各界都满意。怎样使各项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让社会各界都感到满意,这是石家庄市在爆炸案善后处置中十分注意的问题。当时的市委书记陈来立对记者说:“有些突发事件是我们难以避免的,但怎样做好善后工作却是可以努力把握的。我们要把做好这次爆炸案的善后工作,提高到认真落实‘三个代表’、进一步改进党和政府与群众关系的高度来认识,一定要通过各种措施和办法,让群众从心眼里感到满意,让社会各界感到公开、公正和公平。”
      事实也正是如此。为使善后救助方案具备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可行性,市委、市政府坚持“以大局为重,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多方、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市委先是责成有关的棉三、华鑫集团和市建一公司等企业、企业主管局党委和有关区,各自拿出初步方案。这3家企业领导班子通过认真研究,并在征求了部分死者亲属和部分伤者,以及中层干部和部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个人救助的初步方案。然后,再由市委、市政府在征询省里意见后,统一加以研究。他们在救助资金发放标准上,还坚持做到“三个一样”,即“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一样,在岗职工与下岗职工一样,干部、知识分子与普通职工一样”。由于救助方案和救助资金的承担办法充分尊重了各方面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最后达到了受伤者和遇难者亲属、企业、社会、上级领导等各方的满意。
    再拿搬迁重建工作来说,搬迁重建工作组为了对几处被炸房屋的修建与修复工作做到一视同仁,多次组织专家对被炸塌的棉三宿舍16号楼、市建一公司宿舍等被炸建筑进行勘察,同时对爆炸点周边12栋建筑的主体结构安全性能进行目测勘察和分析。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了鉴定意见,并通过召开会议、印发简报等形式,及时地把有关情况向群众进行通报。同时,发动群众对如何搬迁、重建和修复,提出各自的方案并反复讨论。当拿出统一方案后,又充分征求大家的意见,做到从上而下、从下而上、几上几下,反复求证,从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有力地促进了搬迁、拆除、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了让受害群众、企业、社会“三满意”,让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放心”。

    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室长、政策研究室主任黄红星: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治“难”,科学界定政府的地位和责任,这是石家庄在处理爆炸案善后工作中的一大特色。当时,如何做好必要的经济赔偿,这是处理爆炸案善后工作的关键所在。但此案情况复杂,各方意见不一。为此,石家庄市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科学界定政府的地位和责任,保证了各项决策的合法有效。市善后办专门邀请省会法律界有关专家,对善后处理中有关涉法问题进行了广泛公证,依法确定了政府的地位和责任。省、市法律专家通过查阅现行法律、法规和论证,确定了“3·16”爆炸案是一件具有重大社会危害性的严重刑事犯罪,而不同于“彩虹桥垮塌”、“洛阳大火”和“烟台沉船”等其它事件,其处理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因此,对“3·16”爆炸案事件中受害人员的赔偿,既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和行政补偿范围,也不属于民事赔偿,而是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这种赔偿,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由于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被犯罪行为侵犯或损毁而遭受损失,依法应由犯罪分子进行的赔偿。但这次爆炸案系犯罪分子个人所为,面对这样的重大损失,显然没有相应的赔偿能力。也就是说,由于伤亡人数众多,财产损失严重,受害人根本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的途径获得赔偿。至于具体如何救助,专家们认为,鉴于爆炸案善后工作既不能按现有法律规定办理,又不能照搬外地做法,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开展救济救助,政府应发挥统一组织、综合协调、指导的作用,对其救济救助予以大力支持和帮助,从而确立了“以企业(单位)为主、部门帮助、政府统一协调和支持、社会各方积极配合”的依法救助的基本思路。

    石家庄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等,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正审判。图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于2001年4月1日开始审理此案。(新华网河北频道记者江山摄)

    图为参加庭审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长和审判员。(新华网河北频道记者江山摄)
    市委、市政府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多次研究,确定了如下的救助方案:1、每位遇难者救助费5万元;2、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由公家全部承担,每人先平均预支2万元,由各有关单位负责统一使用;3、每位生存者救助1万元生活费;4、坍塌户每户家庭财产损失救助2万元;5、被炸户的住房按原面积、原层次无偿给付;6、终生残疾职工或家属及已丧失父母的孤儿和失去亲人的孤寡老人,由民政部门接收安置;轻微伤残职工,由企业负责安置。为解决以上各项费用,省政府拿出500万元,市政府拿出2000多万元,有关区、国企拿出400多万元,即主要由各级政府特别是市政府来挑起有关的经济担子。在救助中,石家庄市始终坚持既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既依法办事,又实事求是,从而保证了各项决策和救助措施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事实再一次向人们证明了这样的一个真理:不管发生什么突发事件,不管发生什么灾难,受到多大损失,只有社会主义是靠山。
    在现场财物归还、伤亡人员存款处理、保险理赔、实施救助、住房安置等过程中,市善后办还坚持做到统一协调调度,严格依法开展善后处理工作。他们组织市中院和司法局及律师、公证人员参加善后处理工作,解答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受害群众依法解决争议,切实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财产遗物凡有署名和有证据的财产,归还其本人及亲属;凡没有署名、拿不出证据、无人认领的财物,交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同时冻结死亡人员的银行账户,保护其财产免遭损失。事实表明,由于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处置爆炸案善后工作,不仅保证了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合法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赢得了包括受害群众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社区治安与群防群治应当引起社会重视

    案情全录:2000年秋季的一天晚上,靳如超无聊地在石家庄华灯初上的都市大街上闲逛。这时,流落到该市而已身无分文,一天连一顿饭也没吃上的26岁云南姑娘韦志花闯进了他的视野。靳如超的一双贼眼,立刻像放了光一样地死死盯住了眼前这个走投无路的落魄女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姑娘聊了起来。听说能给自己找工作,并安排吃住,万般无奈的韦志花经不住诱惑,跟着靳如超走进了他的家门。
    然而未婚同居并没有给韦志花带给她承诺中的工作,虽然解决了温饱,但是伴随而来的却是靳如超的粗暴对待,不是恶语相向,就是拳打脚踢。极度的失望,使韦志花下决心离开靳如超。这年底,春节快到了,落难之中的韦志花更是思念家乡,思念父母,于是乘靳如超出门之机,带着身孕离开了伤心之地石家庄,于春节前夕赶回了云南的老家。
    跨入新世纪的第一个春节刚刚过去,早春的北国仍是一片冰天雪地,而地处西南边陲的云南省,则早已繁花茂树,一派莺歌燕舞了。然而这早春的气息,并没有给韦志花带来一份安宁和幸福,家人的冷漠和贫穷,加之对靳如超的了解,深知靳如超决不会放过她。果然被她猜中了。2001年2月18日,靳如超从家里带了6800元钱,像一个甩不掉的幽灵一样,追到了韦志花的原籍――云南省马关县岩峰洞村。
    靳如超的到来,立刻搅乱了韦家的平静。韦志花长叹一声,那是对自己命运的叹息,该来的迟早要来,躲是躲不掉的。靳如超知道她怀孕了,也曾打算跟她好好过日子。可他的愿望,却被韦的父母无情地打碎了。眼看半个月过去了,他身上所带的钱已花去1000多元,而什么事也没办成。当他恳求韦的父母答应他跟韦志花结婚时,韦母却提出要他拿出6000元钱,才能与自己的女儿结婚。可当时,靳如超已没有那么多钱了。他从银行取了3000元,递给了韦母,可韦母却一把将钱摔到地上。纷纷而落的钱撒了一地,靳如超的心也在渐渐地往下沉。
    3月9日下午,韦家只剩下靳如超和韦志花。靳如超不死心,企图通过苦苦哀求来打动韦志花的心。可韦志花说什么也不答应跟靳如超走。争吵就在这时开始了。由争吵到撕打,两个人纠缠在一起。多日在韦家的屈辱,使靳如超的火气一个劲儿地往上冲。而韦的反抗,又进一步激怒了这个“暴君”。“恶向胆边生”,靳如超顺手抄起一把菜刀向韦砍去,一刀、两刀……仇恨使靳如超失去了一切理智,他将积郁多日的仇恨一泄了之。直到韦志花血流如注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靳如超杀死韦志花后,将尸体藏在床下,换掉身上的血衣,走出了韦家。他知道,自己已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于是将心一横,索性拼个鱼死网破:返回石家庄,实施他蓄谋多年的报复杀人计划……
    根据后来警方的查证和靳如超的供述,我们不妨把靳如超3月9日下午杀死韦志花后的行踪,像断裂的镜头一样拼接在一起。
    3月9日下午3时左右,靳如超仓惶如漏网之鱼,如丧家之犬,从岩峰洞村口拦了一辆拖拉机逃到马关县城,然后乘出租车经文山县到开远市,再乘出租车于3月10日12时左右到昆明,当日下午3时登上飞往天津的XL222航班,20时10分到达天津,当晚住在天津火车站附近某旅馆。3月11日9时许,靳如超从天津坐长途客车到保定,然后转车到安国。
    3月12日,靳如超来到石家庄市附近的鹿泉市黄壁庄镇北白砂村,找到农民王玉顺,联系订购半吨自制硝铵炸药。3月13日下午3时,靳如超到王玉顺家花40元买了50斤炸药。然后乘三轮摩托车到黄壁庄水库附近,做爆炸试验。后坐车到平山县,在平山一旅馆住下。
    3月14日早6时许,靳如超在王玉顺处买了半吨炸药,共11袋半,每袋100斤,租了一辆130货车。该车司机拉炸药至半路,因费用问题不同意再运,将其放在双河村。靳如超又租了一辆收破烂的三轮摩托车,拉炸药到杜北桥,后又雇一机动三轮车,拉到前太堡村一处废弃的空房里。当晚,在鹿泉市李村镇一个停车场附近的旅馆住下。
    3月15日,靳如超在录像厅看录像。晚10时左右,他在平山县火车站找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到前太堡村空房中,拉了6袋半炸药,共计650斤,到石家庄市电大街13号楼一楼门口,放了一袋。后又在民进街12号平房北侧,距路口6-7米处放了一袋。棉一宿舍楼3单元门口放了两袋。剩下的放在了棉三19号楼东侧窗下花池旁。然后又到前太堡村空房处,将剩下的500斤炸药,也运到了棉三19号楼东侧窗下的花池旁。三轮车司机又把靳如超拉到了热电厂边上的暖气管道边。他在管道内休息并将雷管与导火索接好,一共做成15套。
    3月16日凌晨2时30分左右,靳如超从管道中出来,走到丰收路和光华路交界处,拦了一辆出租车,约3时到棉三19号楼放炸药地方,想将炸药搬到16号楼,但自己搬不动炸药,又拦了一辆出租车到火车站,找到一辆三轮摩托车,拉着他返回棉三19号楼放炸药处。靳如超让该车司机分两次将炸药运到16号楼前一单元和二单元之间的小路上。第一次搬了3袋半,第二次3袋。靳先搬了2袋炸药,放在1单元楼门内的南墙边,又搬了2袋放在2单元楼门的南墙处,再搬了1袋半放到了15号楼西侧的楼外墙根处。将剩下的半袋放到了15号楼西侧的楼外墙根处,并插入1枚雷管和1根导火索。靳如超又到16号楼的3个放炸药的地方分别插入2枚雷管和2根导火索,然后,依次点燃了放在16号楼1单元、2单元、2单元西侧及15号楼的导火索。约4时15分左右发生爆炸。
    随后,靳如超马上通过棉三南口,跑到中山路的世贸广场,约用了5分钟。接着拦了一辆出租车到市建一公司宿舍。他到一号楼3单元门口,将炸药分成4袋,各50斤,然后搬了两袋到4楼,又搬了两袋到2楼,分别插上雷管和导火索,先点燃4楼的,再点燃2楼的。然后从市建一公司宿舍北侧迅速逃离现场。约4时30分发生爆炸。
    靳如超在市建一公司宿舍北侧的立交桥下拦了一辆出租车,在距电大街13号楼市五金公司宿舍楼40米处下车,跑到宿舍楼1单元,将炸药搬入楼门内南墙边,插入雷管和导火索,并点燃。约4时45分发生爆炸。他逃离现场后,又拦了一辆出租车到民进街12号,在事先放好的炸药中插入雷管和导火索,并点燃。约5时01分左右发生爆炸。
    未完待续......


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周年反思录之一

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周年反思录之二 

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周年反思录之三 

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周年反思录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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